第一五一章 核心利益(1/5)

考虑到吴浩同史弥远的“特殊关系”(刚刚才在邓若水的奏章里上了史弥远的“爪牙榜”嘛),许多人都在想,怎么,朝廷准备对金国用兵了?

事实上,去春大战之后,宋、金之间的军事冲突,从来就没有真正断绝过,尤其是淮东——金国的泗州、邳州、海州,不都是去春大战之后一一落到了俺们手里吗?哦,对了,还都是这个吴浩经的手呢。

不过,这些冲突,只好算小打小闹,而且,真正发生于宋、金两军之间的战事,只在泗州,邳、海二州,已经木有金国的经制军队了嘛,宋、金两国,大体还算是一个和平的局面。

所以,俺们说的“用兵”,是指——怎么,如隆兴、开禧故事,朝廷又要“北伐”了吗?

可是,史同叔是以和议起家的呀,他要打倒昨日之我?

不大像他的为人呀?也不大觉得他有这个魄力呀?

莫说主动北伐了,就是去春的战争,那可是金国大举入侵在先啊,但朝廷始终没有正式对金宣战,只发布了一道很暧昧的诏书:

“岂不知机会可乘,仇耻未复,念甫申于信誓,实重启于兵端。若能立非常之勋,则亦有不次之赏。”

你看看,这都说的啥?大致是:金人虽然背盟,但俺们还是要讲信用滴,和议,还是要守滴,所以,大举“恢复”啥的,不要想啦,各地的守臣、将领,能守住自己的地盘,就算立功啦!

就算是这样的一道不明不白的诏书,也是在襄樊取得初步胜利之后才发布的,而且,据说,还是先帝自己的主张,史弥远呢?从头至尾,“不置可否”而已。

这只老狐狸,简直是……坐观成败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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